11月4日湖北新闻“长江解读”栏目,邀请了我校华中智库副院长、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杜志章教授对“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这一目标进行解读。
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包含了民主法治,国家行政体系、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等多方面内容。杜志章认为,这些目标,可以归纳进四个方面,分别是:政治建设、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安全发展。
目标是否实现,最终是要让人民可感可触。在杜志章看来,这就是要实现社会更公平、办事更方便、营商环境更优化、灾害更可控、国家更安全的愿望。
杜志章:“不断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出发点,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范围更广、层次更高,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会在远景目标中提出,到二0三五年要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怎样才叫“基本实现现代化”?在杜志章看来,可以总结为“六化”。
杜志章:“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包括治理理念时代化 、治理目标合理化、治理体系科学化、治理实践法治化、治理方式智能化 、治理功能实效化。”
国家治理的根基在地方、在基层。杜志章认为,湖北已经开始发力。今年6月10日,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通过了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和《意见》,在社会治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查漏补缺、扬长补短的具体目标。
杜志章:“当前湖北省构建‘1+1+11’制度体系,是推进湖北省域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湖北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制度保障,无疑在全国具有强大的示范效应。”
今年起,湖北把更多公共资源、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让社区书记有“编制”;6月起,湖北全面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推动在职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长效化。
杜志章:“百万党员下社区 ,是这次疫情防控中‘社区防控’和‘群防群控’经验的总结,利用百万党员下社区活动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