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出台的《干部教育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与往届《条例》《规划》相比,内容变化幅度相当大。在若干重要问题的叙述上,一反之前中规中矩、模棱两可的说法。可以认为,两份新文件重申了干部教育事业不可替代的地位,奠定了新时代干部教育工作的基本格局。
什么地位呢?
重申“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指出,它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组织路线明确表述:“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同时,地方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仅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还要将其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部署”。这就赋予了干部教育工作倍受重视的地位。
什么基本格局呢?
一是工作原则。从需求导向到政治统领,从改革创新到守正创新。
原先是通过广泛的、充分的学员培训需求调研,得出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现在是服从组织规划的大局,党统领一切,按照总体部署来指导培训计划的实施。
原先是通过灵活开放、适度竞争,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自由流动,为干部教育提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并为此发布了《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整个过程以改革为目标,摸着石头过河来探索干部教育工作的道路。现在是主导思想已然确立,产品形态大大丰富,市场供给大体成熟,管理制度基本稳定……所以,新环境新形势要求在稳定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而不能再像上一个十年那样“再折腾”、“走弯路”、“耗力气”。
二是培训内容。进一步明确、细分了四大模块的培训内容。
在培训内容的表述上,旧《条例》确立的是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政策法规培训、知识培训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训五大板块,新《条例》明确表述为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履职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四大模块。
随着多年培训学习各级干部基本文化素质的提升,对综合履职能力的训练成了干部的必修课。因此,文件剔除了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素质等,统统归于履职能力培训模块,而将新知识、新技能等列为独立的知识培训模块。
这是适应新时代发展所做出的适度调整,各模块内容的区分非常清晰,为历来最详实的描述。这就便于不同机构、不同对象择优而取。
三是市场主体。规定了六大市场主体——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培训机构、国有企业培训机构、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
新《条例》明确市场准入规则,对参与干教事业的市场主体做出了严格限制。原本旧《条例》还提到建立“竞争有序的体系”,新《条例》直接改为“规范有序的体系”,严控之意可见一斑。
这就意味着,干教工作的大门对某些机构来说是彻底关闭了。被排除在市场之外的是社会培训机构(民营为主)和部分尚未发育完全的学校、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基层、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等。市场禁入,将对整体市场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是考核与监督。学员考核更为严格,纪律与监督被单列为《条例》的新内容。
接受培训不仅是学员的权利,还是学员的义务与责任。学员学习期间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并且要汇报给组织人事部门,纳入所在单位的年度评优考量,不合格可直接否决。学员缺席要补训,旷课要处置,并接受学习纪律和廉洁纪律的监督。
在干教工作中,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培训项目,违纪的要整顿处置;实施主体和受训对象要遵守《条例》,程序、行动和结果都被监督;主办单位、培训机构和授课教师均不得违例,否则将接受相应的处罚。
政策上的进一步收紧、约束,为我们构建了一套相对严谨、封闭、安全的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至此,一个新的政策时代来临了,恰好与疫情后下一个干教十年的实践步伐紧密合拍,各家机构由此也开启了不同领域、局部范围内的理想构建与事业作为。
【作者:唐小兵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华中智库(国家治理研究院)】